烟台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终确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烟台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0643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548元。
社会保险是指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取得劳动收入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各种保险都规定了一定的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0.5%,其缴费的基数就是保险缴费基数,由于保险是按月交纳的,也就称之为月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